潘功胜:将中小金融机构化险纳入各省份一揽子化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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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第〖Fourteen〗、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10月以来金融工作情况。潘功胜在回顾金融工作主要进展及成效时表示,稳妥化解重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将中小金融机构化险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揽子方案,高风险中小银行处置取得积极进展。

  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揽子方案也简称一揽子化债方案,起源于去年7月。当时召开的政治局会议表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要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从地方公开信息看,多省份已制定了“1+N”化债方案,其中1指化债总方案,N指化债子方案,子方案之一即包括中小金融机构化险方案。山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今年进一步完善全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总体方案,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8个子方案,形成“1+8”化债方案体系。

  再如陕西省2024年预算报告表示,组织摸清全省债务底数,制定全省化债总体方案以及清理政府拖欠账款、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等专项方案。

  央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3》披露,2023年第二季度,人民银行对436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其中包括银行机构3992家、非银机构372家。从评级结果来看,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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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显示,国股行、政策性银行、民营银行、外资行无高风险机构,而城商银行中11.5%(约14家)的机构为高风险银行,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高风险银行数量分别为191家和132家。

  从区域上看,福建、贵州、 江苏、江西、青海、山东、西藏、重庆、上海、浙江10个省区市辖内无高风险银行,另有13个省区市辖内高风险银行维持在个位数水平。

  近年来,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剧,叠加偿债高峰期到来,城投资产质量出现劣变,政信非标违约成为常态,商业银行融资平台** 风险也大幅增加。但这一风险在不同类型银行之间出现分化:国有大行、股份行在全国布局(业务分散),城投** 主要投向经济发达地区的优质平台,二者城投业务风险敞口相对较小。

  而一些城商行、农商行城投业务风险较大:一方面,部分城商行、农商行城投资产占比较大;另一方面,城商行、农商行大多只能在当地展业,如果所在区域地方债风险高,城投业务的风险也会加大。前述两个因素实际上相互交织,因为区域债务风险高,国有大行、股份行收缩投放,城商行、农商行被迫顶上,城投业务规模相应扩大,风险在剧增。

  在此背景下,将中小金融机构化险纳入各省份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揽子方案有助于地方统筹化解地方债风险、中小银行风险。近日财政部表示,将推出10万亿地方债置换方案,这在减轻地方政府压力的同时也会显著降低部分中小银行的风险,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

  中金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林英奇表示,本轮债务置换可能小幅降低银行的** 收入,但能够降低相关敞口的长期风险,通过改善资产质量、减少信用成本的方式能够基本对冲息差下降的影响,也能够节约资本消耗。

  潘功胜在回顾相关工作时表示,金融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取得积极成效,搭建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框架并持续优化,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和常态化统计监测、数据查询系统,明确融资平台退出政策安排,压降融资平台债务规模和平台数量,防“爆雷”成效显现。下一步将继续稳妥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金融债务风险,推动融资平台数量压降和市场化转型。

  潘功胜在回顾工作时还介绍,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11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获批。

  2003年,中国启动深化农信社改革工作,取消乡镇农信社法人地位,完成了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改革。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组建了全市统一法人农商银行;宁夏组建黄河农商银行,由其持股辖内农信社,建立股权纽带。其余25个省份(西藏无农村金融机构)由法人农信社出资设立省联社,省联社对辖内农信社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

  近年来省联社的问题逐渐显现,比如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政企不分、权力和责任不对等,因此省联社改革提上议程。近来 已有多个省级行政区的省联社改革方案相继亮相,包括浙江、广东、河南、山西、四川、广西、江西、辽宁、海南、内蒙古、江苏,即已/正完成省联社改革的省份正好11个。这意味着,还有14个省份省联社改革方案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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